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吸痰管套件
注册人名称 江苏华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注册形式
结构特征
技术审查内容
产品概述
规格型号/包装规格 A型、B型
主要组成成分 一次性使用吸痰管套件由基本配置吸痰管、薄膜手套或纸塑薄膜手套和选用配置医用纱布块、棉球、塑料镊子、橡胶检查手套、痰杯、压舌板、碘伏棉球、石蜡棉球、治疗巾、包布、托盘组成。按吸痰管材质不同分为A型和B型两种型号。该产品以无菌状态提供,经环氧乙烷灭菌,一次性使用。
适用范围/预期用途 用于吸出患者特别是插入气管插管患者气道内的分泌物,以保持气道畅通。
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不适用
分类编码 08-06
注册人住所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同兴路
生产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同心路58号
同类产品及该产品既往注册情况
1、该产品为拟上市注册; 2、与扬州世纪顺达科技有限公司的一次性使用吸痰包(注册证号:苏械注准 20142080333)为同品种产品。
有关产品安全性、有效性主要评价内容
(一)原理:一次性使用吸痰管套件由基本配置吸痰管、薄膜手套或纸塑薄膜手套和选用配置医用纱布块、棉球、塑料镊子、橡胶检查手套、痰杯、压舌板、碘伏棉球、石蜡棉球、治疗巾、包布、托盘组成,多配置配合使用,用于吸出患者特别是插入气管插管患者气道内的分泌物,以保持气道畅通。 (二)生物学评价:跟人体完好皮肤、黏膜部位接触,符合生物学评价的要求。 (三)灭菌工艺:该产品采用环氧乙烷灭菌,灭菌工艺经确认和验证,灭菌过程对产品性能不产生影响,灭菌后能达到无菌要求。 (四)临床评价:该产品列入《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》,属于免于进行临床评价的医疗器械。将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一次性使用吸痰包(注册证号:苏械注准 20142080333)进行同品种对比,申报产品与同品种产品在基本原理、结构组成、与人体接触部分的制造材料、性能要求、适用范围、使用方法、灭菌/消毒方式等方面基本等同,差异部分不会对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。 (五)体考情况:整改后通过核查。生产地址以审评报告为准,规格型号等产品信息与注册资料一致。 综上所述,该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各项基本要求。
企业提供的证据
检验机构及报告编号: 斯坦德科创医药科技(青岛)有限公司,报告编号:CY2406112S-2、CY2406113S-2、CY2406112S-3、CY2406113S-3、CY2406113SC1-2、CY2507023N-1、CY2507023N-2 江苏省疾病防御控制中心,报告编号:(消)2017042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,报告编号:G20255323
存在问题及主要补正意见
见补正通知书
企业针对"存在问题及主要补正意见"提供的证据或修改的内容
已完成(1.2申请表、2.3产品描述、3.6.5生物学特性研究、3.6.7清洁、消毒、灭菌研究、3.6.9证明产品安全性、有效性的其他研究资料、3.8稳定性研究、3.9其他资料、5.3标签样稿以上传附件为准,已上传至附件“其他”中;3.4产品技术要求以上传附件为准,已上传至附件“产品技术要求”中;5.2产品说明书以上传附件为准,已上传至附件“产品说明书”中。)
本申报项目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/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。经审查,产品注册申报资料:
体系核查内容
检查依据
检查结论

公示说明:本文件为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报告,现予以公示。